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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暸解台灣電視產業對待電視劇此文化產品的文本特色與產製習性之後,再將焦點放大到電視產業外的文化創意產業格局,並以「文化經濟」為導入點,觀察韓劇產銷現況且對照台灣電視劇在經濟效應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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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圖的數字大致可觀察台灣電視劇在東北亞地區的行情價,此數字皆以最高賣價為主(不以「整套」為單位計算,而以「集」為單位,並以交易歷史上賣出或買進上,最高單集成交價為紀錄),但因存有「文化折扣」、「流行時事影響賣價」、「集數長短影響賣價」等主觀因素,把這幾個國家所出產的電視劇放在一起作賣價上的比較確實存有參考性問題,但在此僅供單純觀察比較用,以便於立即顯示各國家在電視劇文化商品上的經濟效益高低;以在海外市場一集單價約三千至四千美金的前提來看,台灣的台語電視劇由於劇情走向較針對本土觀眾,集數普遍過長,以致於較不具經濟效益;以台語電視劇的產品生命週期來看,一般而言,先在台灣播畢後再出售的方式,不若集資方式能先售出海外版權以提高投入資金、進而提升製作品質;再者,台語電視劇集數多,動輒上百集以上,買方通常不願購買全部集數,而會視收視情況再決定是否要買後續的集數,由於對台語連續劇產品不具信心,僅以嘗試、試驗的心態購買,造成台語連續劇容易被國外買方壓低價格。

相較之下,就台灣購外片成本來看,日劇平均一集二萬五千美元以上為最昂貴,韓劇與大陸劇的強檔新片高達二萬至二萬五千美元間,韓劇目前一般價格則約在一至二萬美元左右,但2006年衛視中文台以每集三萬美元的價格買下由Rain所主演韓劇,創目前韓劇買賣歷史價格新高,甚至超越日劇買價,足以顯示韓劇在文化經濟力上遠超過亞洲各國,且是台灣台語電視劇七倍之多,而偶像劇雖為台灣目前較能外銷到海外市場的節目類型,但對外必須面臨其他國家戲劇節目的強勢競爭,對內又限縮於不健全的產製環境,產銷格局未具國際市場的宏觀,因此,未來台灣電視劇如欲創造極大化的文化經濟力,勢必要從產銷思維上所革新。

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營業稅徵收統計資料所估算之數值顯示,2002年台灣廣播電視產業營收總額為884億元台幣,主要來自於廣告收入,其中內銷收入達875億元,佔99%,而外銷收入僅8.8億元台幣,佔1%,可見台灣節目出口海外市場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對照韓劇出口成果而言,據南韓文化觀光部統計,韓國電視節目出口金額自1999年約761.5萬美元,提高至2001年約1235.6萬美元,其中2001年韓劇出口集數達9515集,金額約達790萬美元;2002年韓劇外銷收入達到1639萬美元,出口集數為12363集;2003年韓國電視台節目出口比2002年成長46%,達4300萬美元,進口則約2800萬美元,在節目出口產品中,韓劇就佔了86%(亦即約3698萬美元),韓劇成為南韓電視最大的輸出品;2004年韓國總電視節目出口額更向上攀升到7146萬美元。

韓劇一開始在台灣及中國市場引發熱潮後,即逐漸向亞洲其他各國發展,延燒到香港、越南、新加坡、泰國、甚至文化排外性較強的日本地區。韓劇價碼也跟著水漲船高,從早期的一集幾千美金,逐漸躍升為一、兩萬美金,而搶手的韓劇往往會被多家電視台搶購,因此南韓電視台會以搭售的方式,要求買家必須同時購買多部劇集,以增加收入。反觀台灣電視劇,不論台語連續劇或偶像劇,除了在台灣播出所賺的廣告收入外,到底還有什麼賺頭?

最後,通常學術論文或媒體專欄寫到最後都會來個老梗,例如這樣寫著:台灣電視劇製作單位應重新省思電視劇的定位,以文化投資的心態革新以往炒短線的經營態度;從劇本到小細節的題材、場景、對白等,如能呈現台灣特色,即能以完整的文化包裝,向國際行銷,如此才能以文本傳遞文化價值,再藉由文化價值創造後續的經濟價值。

但講得如此官話的結論如『呈現台灣特色,即能以完整的文化包裝,向國際行銷』,這麼沉重的任務,又要有台灣特色又要向國際行銷,哪個台灣的電視台能承擔這樣的責任?台灣電視產業在面對全球化、文化創意、文化經濟的風潮下往往過於封閉(沒有被掏空好像就好偷笑了噢?),在沒有任何外商媒體集團資金或經營管理的影響下,哪個電視台可以自己做到『呈現台灣特色,即能以完整的文化包裝,向國際行銷』?

於是我們還是又要藉助別人的例子來省思自己,下集將再從關注南韓電視產業下,暸解南韓政府與民間單位如何進行組織佈局,以因應文化經濟的風潮下,有效協同產業的彈性分工機制,然後我們大概就會很納悶為什麼台灣政府到現在依然同時存在新聞局與觀光局這兩個在某些業務上幾乎快要重疊的單位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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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