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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在史瓦濟蘭,三個月了。就像社會新鮮人過了三個月試用期那樣,沒什麼新鮮,因為隔天依然必須早起、上班、賺錢、吃飯、下班、花錢、吃飯、洗澡、睡覺,三個月了,就只是代表著「必須向前走」,因為已經沒辦法回頭了。

如果你問我在史瓦濟蘭這三個月以來什麼事情印象最深刻?在我的領域上,我體會到了史瓦濟蘭幾乎沒有數位落差的問題,因為沒有數位哪來的落差,而在民生上,跟隨著行動醫療團下鄉義診的行程給予我極大的震撼;你可能會覺得我又要開始把問題複雜化了,可以來點輕鬆的嗎?好吧,就在三月初一個停電的晚上,我來到史瓦濟蘭中部省的Sidvokodvo,在全黑的夜晚裡,看見了我人生第一條「星河」,長長的一條,密密麻麻、清清楚楚,就這樣停電、喝茶、南半球、星河,很浪漫,沒錯,就是這樣浪漫(雖然沒圖沒真相)。

最近,南半球的夏天似乎快結束了,天氣從傍晚開始一路轉涼,而外交役男的晚上用「無聊」兩個字或「宅」一個字就可以簡單帶過了,不是對著電腦就還是對著電腦,偶爾看中文書,不然就是讀英文,真的找不到事情做的時候竟然還會揉起麵糰,但究竟為什麼要揉麵糰,當看著自己使力過後逐漸開始發酵的麵糰,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揉麵糰,就像在台北的生活一樣,有時候真的不知道我幹嘛半夜睡不著還看電視上網拖地板洗衣服。

在非洲的晚上,不小心稍微play了slow的音樂就會開始讓人回憶那些小情小愛、小滋小味,然後就在那邊小憂小愁,真夠靠杯的,到底有沒有搞清楚自己現在可是在非洲不是走在敦化南路上欸,竟然還在裝模作樣布爾喬亞?

沒辦法啊,雖然都三個月了,不管發生了什麼,或沒發生什麼,盡量都還是回到這裡留下點東西,但我不再追求百分百嚴肅的議題,因為我只想好好地「寫自己」;不想再去思考Ronald Barthes「作者已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因為總覺得這段時間所留下的任何一個觀察、任何一個聲音、任何一個紀錄,並不會因為被寫成了文字後而消聲匿跡,所留下的,不只留作他人觀看而已,它會牢牢地巴著我,直到我離開非洲的那天,直到我離開世界的那天。

後來覺得,沒有「我」,這個blog就一點意義都沒有。即使是在型男極愛裸上半身與小美眉使力睜著大眼對著鏡頭的無名小站,這麼一個在我眼裡,外表重於腦袋的,年輕人互相炫耀的,流水帳性質強烈的,不那麼blog氣味的,blog。開始寫blog後,曾經為了自己為什麼要寫blog、該怎麼寫blog而寫了幾篇文章(包括現在這篇應該也算在內),但每天每天地過、每次每次地寫,都苦於仍然不知道寫blog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後來想,對於一早醒來驚覺自己已經在非洲住了三個月了這件事,有一股非要講一些話的衝動,理由就只有「我對這件事有感覺」,也就是「有fu」,這個存在我心中的fu是動人的,不說出來很難受,但又不想說出一大篇理由。後來就搞懂了:寫blog若不是為了對自己的fu交代,就對不起blog當初被發明,也對不起自己;就是這個理由了,In order to keep that moment, I write! I’ve changed to write “every little thing” since I arrived Africa.

好不容易在非洲想到了這個寫blog的理由,剛來非洲的時候,曾經不知道該在這裡留下什麼,看到N君因為一趟紐約行而思考起blog的reposition ,但我實在無法為這裡、為自己畫出什麼樣的框架,因為我知道自己被限定後就會開始遲到、放棄,而在不想忘記任何有意義的大小事的前提下,終於捨棄了自己以往「只寫下有single mind或有議題」的想法,我把在非洲的生活大小事全部都收錄進來,自以為地在自己的blog裡主持《Hard Talk》,還要趕場去錄《The Naked Chef》

什麼時候開始認真面對「寫」這件事?應該是大三選修了劉知容的文案課後開始的吧,她是個很酷、很有個性、copy-based的創意總監,記得她頭髮很直很順很好看,常常穿著高領的衣服來上課,後來每次只要一想到《Something’s Gotta Give》裡的Diane Keaton,就直覺性地想到她;她曾說:『寫文案就是把你自己掏出來、把私人經驗曝露出來』,記得那時候我用「思念一個人烤麵包的味道」為概念去模擬出一則早餐店的廣播文案,寫完之後似乎覺得奇怪勒我幹嘛不打自招地告訴大家我自己的八卦啊?!

過幾年後,看到Margaret Atwood以「Negotiation with the Dead」來談作家與書寫,她認為書寫讓我們得以涉入死者之域(死者泛指一切逝去的物事),而那些死者掌控了一些「非常珍貴的好東西」:那包括了「知識以及所愛並失去的人」。讀到這段就懂了,為什麼需要往我自己的內心挖掘,因為我必須去到故事的所在,與死者協商,然後把故事帶回來,就像 V君所寫的那樣:「我要fancy地書寫自己,以求解放」;這一年來,我也不斷地去到回憶那裡,試著找回、帶回一些什麼,寫下來,當作是一種不再也不在的emancipation。

張瑋栩在《自己的房間》裡這樣寫著:「我寫作並沒有向任何人交代己身言行舉止的意圖。我只是天真的以為,只要是從自己的房間出發,就一定可以找到世界的盡頭,而世界的盡頭應該就是可以讓我安身立命之處。」突然很想坐回大三那年的文案課堂上,以不一樣的人生、經驗與角度再去寫東西、寫文案,安身立命地、誠實地寫出我最遠的脫逃。

寫到最後發現自己又再裝模作樣布爾喬亞了,明明來到非洲已經三個月了還在掉書袋,請原諒我煮菜煮多了,偶爾還是要自以為是吳爾芙那樣裝幾顆石頭在口袋裡往河邊的方向走;來到史瓦濟蘭三個月了,想到Margaret Atwood曾引用聖經約伯記裡面的話來形容作家:『只有我一個人脫逃,來給你報信。』這大概就是我最遠的脫逃了吧,所以什麼都寫,硬的、軟的,自己的、別人的,觀察的、經驗的,裝幾顆石頭放在口袋裡,這沉重也許無法甩開,但透過轉譯、寫下來,也許可以被解放吧。

所以啊,這個blog越來越多工了,可以用來公共議題,可以用來心情隨筆,也可以用來想念誰誰誰,更可以用來自言自語;很欣賞 Alain de Botton ,他不只旁徵博引地寫各式各樣主題的書,也把書裡那些嚴肅的主題搬上電視,在英國Channel 4裡談哲學、談愛情、談建築、談身分地位;我常在想,他是如何辦到的?不是寫書又上電視,而是他能將嚴肅的主題放到電視上討論,並且保留了應有的質感。

我想答案應該就是日本劇作家井上廈的那句座右銘吧,『讓困難的事物變得簡單,讓簡單的事物變有深度,讓有深度的事物變有趣。』

三個月了,在史瓦濟蘭;當每天有人問我:「How are you?」,我開始讓自己習慣用英式英文回答:「Not too bad, not too bad, thank you」,重複兩次,據說這是英國年輕人慣用的fancy說法,人在大英國協會員國生活的我,不免也是要假掰地跟上London的流行用語;三個月了耶,我想我還是會not too bad, not too bad地在這裡繼續自以為地主持《Hard Talk》,沒事的話,錄個幾集《The Naked Chef》這樣。

最後,和台灣的大家打聲招呼,How ar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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