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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離開家、搬到中國之前,我回了一趟台東,和爸媽走在池上田間,我刻意走在後面,小兒子的視角,拍了幾張爸媽的照片,當成我手機的背景圖片,從沒換過,每次看著,都像是媽在和我說:「下次過年回來見喔。」

普悠瑪通車後,我常搭星期一早上五點的車北上,媽通常會在前一晚作便當到晚上十一點,而早上四點不到我又再聽到抽油煙機的聲音,我一直覺得,媽想對我說的話,都煮進去了,在一盒盒便當裡。

18歲離開家之後,一次次離開又一次次回來,每一次假期結束,總為把塞滿水果和菜的包傳到我肩膀上,邊說:「沒事再回來啊」,當下聽了、背著沉重的食物,不太好回頭,只說:「好、好啦」,常常搭著最後一班的普悠瑪往北,在瑞芳跨日,或是最早一班的普悠瑪,一樣天都還沒亮,我耳邊正在聽滅火器的長途夜車。

離鄉就是理想,做一個有故事而不世故的人;一個個故鄉裡的孩子,在一次次的離別裡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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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