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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參加路跑的原因,其一是一段練習的驗收,其二也是最重要的,總覺得自己在跑道上還是年輕的,沒什麼理由在途中靠杯靠木、在過程中自怨自艾。

一個阿公曾在路路的場合和我說:「這是我第一百場馬拉松。」他鼓勵我跑全馬,「你可以啦,你有屁股!」他這樣對我說。

村上春樹是從31歲的秋天開始跑的,我也是,每一場鹿跑都還是照著年齡被分配在「男丁組」,前頭還有很多比我年長的跑者都飛快著向前,不管怎樣,跑道上我還是年輕的,思考正面是跑步給我最大的影響。

離開台北、深入中南部鄉間的路跑,更讓我眼界大開;遠離市區的跑法特別適合三種人:喜歡不用一直待在同個點、只要一直移動就會快樂的射手座們、跑步會帶我們到更多地方的旅行家們,或喜歡street culture的人類學者們。

第十九場路跑我來到彰化田中,如果不是因為跑步,田中可能不會出現在我的目的地清單中;我以為我只是來跑步,但田中人把這件事當作過年、繞境、自己家的事來處理;全鎮總動員,小孩到老人,唱歌、跳舞、敲鑼打鼓、加油聲從市區延伸到田邊小道,整條賽道都是田中人的熱情,開心到都不會累,是運動,也是感動。

印象最深刻的賽道,整條都是熱的,就像跑在台灣人的熱情線上。

2013.11.10,台灣米倉田中馬拉松,田中兒童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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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