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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跑比的不是速度,而是比心裡放的東西。』-清瀨灰二《強風吹拂》

 

一年跑了20場路跑,跑了台北市、新北市、苗栗、彰化、台南、高雄、台東、南投,還有馬尼拉和清邁,20場路跑帶我到了很多以前沒去過的地方,上山下海,邊跑邊玩,也帶我回台東回了好多次。

 

一開始想跑,只為了髒東西,不為控制體重,也沒有那麼偉大說是為了健康,因為跑步和流汗,很簡單地會帶來快樂,忘掉工作上遇到的髒東西。

 

那時我把村上春樹的書重新拿出來翻了翻,看見一句話:『要處理真正不健康的東西,人必須盡量健康才行,這是我的基本方針。也就是說不健全的靈魂,也需要健全的肉體。』

 

跑越遠我就離原本的我越來越近,抽掉後面那個被影響的過去;半年不到,健全的肉體如我,跑了人生第一場半馬和,再跑半年,跑了第一場全馬,而髒東西不知道人跑到哪繼續髒下去?只好,致髒東西。

 

後來再跑,是跑回心裡,像是回台東跑步一樣,人生第一跑一定是在台東的路上;離開家讀書、工作之後,我就沒有機會再跑過台東,有一次回家,腦中浮現一個念頭:『來跑一圈台東市看看吧?』地圖上看起來不算長的距離,原來跑起來還有點遠,沿途有山、有溪、有鐵道、有湖、有海、有沙灘、有可愛的原住民小朋友。

 

在自己長大的城市跑起來很簡單,但跑在陌生的路上卻又很難繼續前進,心裡不時有個念頭:『要繼續前進嗎?不知道會通到哪?掉頭回去吧?反正家就在後面。』迷路的話,回過頭一樣可以回家,繼續往前跑,才有機會跑到太平洋;繞了一圈,跑回家了,總共跑了18.6KM。過了30歲,我才開始持續跑步,以前覺得很難的事,原來沒那麼難,跑步就是其中之一。

 

再來跑,是為了讓自己感到自由、覺得無拘無束;第一次在國外跑起來,早上六點跑在1296年建城的清邁古城,不怕迷路,因為古城剛好就是一個正方形,每一邊長約1.5公里,繞一圈一定會回到起點,真的沒錯,跑完差不多6公里;清邁的日出起來得晚,跑完剛好看到太陽經過塔佩們。

 

最後繼續再跑,是跑回心裡的原點;在鄉下跑步遇上放山小鴨跟著跑,那時候的體悟是覺得跑起來很簡單,不需要任何添加、東潑西灑的形式、也不需要任何偉大的意義、更不需要每週不一樣的主題、不用再說跑步很快樂、不用再去鼓勵提倡、不用再去東戴西掛、東轉西拐地只為跑出什麼樣的圖案、不用去號召,人身為動物,天生就是會跑,唯一的差別只在想跑和不想跑而已。很多時候,我只是自己一個人,下班後在夜裡的城市起跑,穿上反光鞋,我就是賽道上的螢火蟲,不管白天過得怎樣,晚上飛起來,這天就會很不一樣。偶爾在這個路上遇上綠燈,就轉到這個方向,在下個路口遇上綠燈,就再轉向另個方向,總之一定會回到家,因為心裡總是帶著初衷。

 

起點就是終點,就像起飛就是降落一樣,我已經想好下次要去哪裡跑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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