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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社會中,我們的bible是時尚雜誌,我們認識或開始注重美學,是時尚雜誌教我們的,而不是從哲學系旁聽來的;美學在後工業時代,已是無法再被忽視的元素,儘管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還是無法對美學理論化,但媒體卻三不五時就會教導我們「美的理由」、「美的延伸」、「美的體驗」,雜誌封面、新聞標題,無一倖免,沒辦法,因為媒體總愛自認大師。

城市為消費社會中的最大部落,滿街符號、滿樓圖像,從10年前的「生產、效能」agenda轉變成「時尚、美學」,在每個月初排山倒海而來的各種語言時尚雜誌,幾乎成為城市人吸收美學的教科書;在台北敦南誠品,我們發現一個有趣的閱讀現象,站在雜誌區的人總是比坐在文學區的人還多上好幾倍,白天夜晚皆不例外。我們如此依賴時尚雜誌,但時尚雜誌教給了我們什麼樣的美學?我們的美學sense是不是真的就建立在巴黎伸展台、精品的樣式和符號、名模的冷酷表情和健身房肌肉?我們的美學model是不是就只有名模、hot people、時尚專家和記者?如果我們不小心找到五年前的時尚雜誌來翻,不只會被五年前的所謂fashion嚇到,甚至連五年前的hot people是誰都快沒有了印象,唯一不變的是那些時尚專欄還是充斥著品牌名稱和明星人名;專欄在時尚雜誌中,幾乎是用符號累積而不是邏輯思想推敲而來,所以時尚雜誌教給我們的美學到底是什麼?速食的美學、炒作的美學、分不清流行和時尚的美學;嚴格來說,就只是表面。

時尚雜誌沒教的是什麼?是深度;所謂深度不是在性愛單元詳細圖解,也不是要去討論政經弊案意識形態,而是應該從時尚或美學的角度去跨界、去發想,不只是拼湊而已,更要呈現一些挖掘後的成果。中國知名的文化雜誌「南方人物週刊」,在2005年10月推出「向魅力致敬」的專題,從時尚雜誌的sense而來的概念,轉化成具曖昧且中性的主題出發,細部探討魅力在當今華人社會中的顯性影響力,而其代表人物所各自散發出的魅力為何,深度地說給我們聽。

有趣的是,能夠被「南方人物週刊」所挑選進Top 50的魅力人物,大概很難同時會被時尚雜誌編輯所圈選,因為「南方人物週刊」告訴我們:『魅力跟一個人的職位,跟一個人的身家為何,跟一個人的高矮胖瘦,跟他(她)用什麼牌子的香水、換車的頻率,跟一個人在各項排行榜上的名次,沒有太大的絕對關係』;這是文化雜誌所出發的魅力跨界,巧妙且具話題性。

時尚雜誌總是在營造魅力是完美的、是毫無瑕疵的,但真正的魅力應該如何去衡量?是靠媒體知名度?還是靠有沒有iPod?或是靠開得起Lexus?時尚雜誌讓我們對魅力有急功近利的錯覺,就如時尚雜誌的旅遊,也同樣給了我們表面的追求一樣;真正的美學、真正的魅力、真正值得被媒體搬上檯面的,是現在這些檯面上我們看到的嗎?

「南方人物週刊」說:『我們所界定的魅力,不是從臉蛋散發出來的,而是從一個人的渾身上下,從一個人的公開和私下場合的言談舉止裡,散發出來的綜合氣息。』後工業時代的我們,無不一對社會聯繫及價值肯定高度渴望,我們有機會成為「任何人」(could be anything),也有可能「什麼都不是」(could be nothing)。我們看時尚雜誌,膚淺地以為自己可從中得到一些什麼,以為自己可從low-keyed nobody變成glamorous somebody,但脫掉精品、扔掉包包、丟掉墨鏡、甩掉香水,我們即使沒有了時尚雜誌永遠愛強調的glamour,是不是也有那個深度可以成為low-keyed somebody?(低調奢華等類時尚雜誌形容除外)

請努力,別當空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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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