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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傳播理論考題中出現一題:『大家都說媒體有議題設定的效果,但究竟媒體是反應了社會真實還是建構了社會真實,請試述之。』

應該不少人會記得年前曾發生的邱小妹人球風波,當時媒體「反應」了長存於台灣的真實白色巨塔;壹週刊接連兩周刊登前有線台主播不倫戀照片而引發各台媒體爭相「建構」和閱聽人或我們說偉大一點的公共利益無關的社會事實。

媒體力量之大光從過去因曾揭發美國白水案而被冠上所謂「第四權」的美稱就可得知,但短短幾年,不只台灣媒體在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中被形容為「erratic(古怪;怪異)」, 就連美國資深新聞人也曾於2004美國總統大選期間因捏造與播報假新聞而引發風波並就此引咎辭職。

很多人討厭台灣新聞媒體到了極點,但收視率總是不降反升;學術界鼓吹閱聽人抵制媒體 、呼籲媒體人自律,有用嗎?有人說傳播學院的學生應該加強新聞道德的學習 ,有用嗎?不管在學校讀了多少理論或老師們不斷呼籲學生要客觀要有道德,但畢業後,拿起筆、扛起攝影機、抓著麥克風、對著鏡頭,收視率在後面追著你,當年的傳播理論或新聞道德頓時消失在麥克風陣裡。台灣這些被形容為古怪的媒體記者真的古怪嗎?有哪個至少大學畢業甚至是碩士的記者願意去追一個幾乎沒有任何新聞價值的緋聞?但總編輯說去追,製作人也說去給我追,收視率讓台灣記者變的古怪,因為沒有人會是現代陶淵明。

古怪的媒體也養大了閱聽人的胃口,新聞題材越衝突、越反差越好,教授召妓、主播不倫、碩士販毒等等,在這樣的媒體環境下保有主見是閱聽人的最後防線,以二月底柯林頓訪台演講簽書為例,各家媒體無不一以英雄偶像般的主觀態度報導,但閱聽人就因此而認為柯林頓很偉大而忘了他曾因性醜聞而面臨彈劾嗎?因為侯佩岑說柯林頓是一個偶像,閱聽人也覺得柯林頓是偶像嗎?因為主播私德有問題,媒體以高密集高曝光手法加以批判,身為閱聽人的我們先撇開私德的部分不談,真的有必要罪該如此嗎?

生在被古怪媒體包圍下的台灣閱聽人,生存第一法則就是還是要看新聞但要有自我主見而不隨波逐流,第二就是把心中道德的那一把尺拿高一點,尤其是對媒體,也對自己。

我曾把新聞系當作是第一志願,也差點進入新聞系,我曾在推薦甄試的自傳中提到自己仰慕新聞人擁有律師的捷才、醫師的專注等等;雖然台灣媒體環境在這短短幾年轉變之快,但我依然欣賞某些邏輯清晰且口語表達順暢無礙的新聞人,我相信這些真正有底子的新聞人或未來對新聞更有熱情的新鮮人will do or change something;即使沒有現代陶淵明,但也許會有現代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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