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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走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中国简体版)》

一直覺得每一個部落格就像一片一片的森林,有一些森林被開發得像購物頻道一樣,很行銷,有些森林像遊樂區一樣,很有趣,有些像行腳節目,有些則像音樂節,有些像時尚雜誌,有些則像論文發表研討會。我的這片哩?是什麼樣的森林?

「Blog」正式變成一個單字的時候,我就開始寫blog。從以前寫到現在,這裡的文章類型分佈,通常是嚴肅:輕鬆=6:4,在內容上,公領域的大小觀察:私領域的小滋小味=8:2,我很少透過blog和我自己對話,這似乎違背了這個blog的naming-「寫作是一種治療」,我習慣性地把自己想太多的毛病延伸到blog上來;讀研究所時,報告寫不下的就放到這裡,論文已經太多了就移到這裡,工作上的一些觀察,沒辦法發展成策略的就先記在這裡,自認為有趣但上不了檯面的insight就藏在這裡,久而久之,我的blog變得非常艱澀,不太好親近;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會這樣覺得。

所謂「部落格」或「部落客」一直是很受歡迎的研究議題,從工具與應用面來探討部落格作為一種新媒體,或是從行為研究面來描繪部落客作為一種「正港的」主動閱聽人;不論從Web 2.0或是從閱聽人2.0的角度,「blog」和「blogger」一直都是課堂上的熱門討論話題或是寫報告的題材,我也曾經試著收集一大堆文獻資料,準備開始寫一篇自認為很拿手的blog研究,但在閱讀資料時,我就開始產生了一種「認知不和諧」的態度,因為在絕大部分的研究裡,似乎都把「寫」部落格這個行為歸類成為是一種「Online Performance」,而十篇討論blog的碩士論文裡,大約有八篇會用Erving Goffman 劇場理論(Dramaturgy)來支撐這樣的說法。

作為一個很愛寫blog的blogger,我很排斥這種把單純寫部落格的行為認定為是一種「線上表演形為」的論調,我曾經覺得如果這一切真的是一種表演,那就太違背了自己喜歡保持低調的個性,還是我其實是個三八的高調鬼,只是自己不知道?!後來,我丟了文獻,換了研究議題,照常寫著部落格,越寫越多,也漸漸發覺因為部落格這種公開的特性,讓簡單的寫變成了連結他人的媒介,即使只是工作上的一點不順心,選擇用部落格寫下來的那一刻,其實就因為部落格的特質而在本質上產生一些質變。為什麼會這樣?我想就是因為這裡是公開的,不管我到底有沒有想要表演,其實我多少還是會去關注到讀者的存在而影響到書寫本身,於是自我書寫或多或少都帶點表演的成分在內,部落格也成了一個線上舞台。

最近,工作經驗還很淺的我面臨了一連串策略規劃、提案的考驗,我常常在提案前半小時裡,不會感到有任何緊張的壓力,也不會有焦躁的煩惱,因為我的腦子在那個時候通常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該說什麼」或「不知道怎麼說比較清楚」不斷地在工作場合困擾著我;『你寫東西寫得不錯,講話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就當作在演戲一樣,理直氣壯地演』資深的同事對著我這個菜鳥這樣說著,直到前幾天,地點在客戶的會議間,我開始劈哩啪啦地講了一堆自己建構出來的策略,越講越快、聲音越來越沙啞,有那麼幾秒鐘,我真的覺得我好像以前大學通識課堂上的無聊教授喔,悶透了,又或是工作這件事的本身就很悶,而我把它搞得更悶。

結束提案、客戶買單了,照理應該要去大吃大喝,或是用衝衝衝地去做個腳底按摩,但我只想到我自己就好像Erving Goffman在《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裡頭的案例一樣,所有的一切,不過就是一場演出而已;最後,我選擇攤在沙發上看《Gossip Girl》

開始工作後,很大一部分的時間,我常用來否定我自己,當我覺得這一切都呈現一種很不對的fu的時候,我就上來寫blog,直到得獎的消息傳來後,我才真正瞭解到,這裡的確是一個舞台,一個上演著我比較擅長的戲碼的舞台。

『從激烈投票中勝出的《她說寫作是一種治療》,部落格文字充分表現出格主的思慮極為清晰、論理不疾不徐、在客觀資料與個人意見中取得極佳平衡。去非洲服外交替代役之前,格主關注媒體與台灣時事,雖然說理平實誠懇,但依舊入木三分。在史瓦濟蘭服外交替代役已近一年的時間,格主風格不變,對時事的關懷也不變,但經過截然不同的風土人文洗禮之後,更能以親身經歷佐其論理,實為可貴,經過多輪投票後獲得評審多數認可。』評審這樣看待我的表演,而我就像不安於同樣戲路的Nicole Kidman一樣,製造成功的同時,也想去製造失敗,即使一開始我認定我會成功。

說了好多,好像一直都在鬼打牆,只是因為得獎了,所以想說點話,想說一些話給曾經停留在這裡或經過這裡的朋友們聽;我不是個擅於互動的blogger,也不是個會寫大家都喜歡看的文章的blogger,我不寫愛情,也不寫置入性行銷,我寫得很硬,因為我始終相信會有一群人會想要有一片森林,是比較不一樣的,即使容易在裡頭迷失,而裡頭的空氣也許也沒有很新鮮,但我希望走過這一片森林後,我們都會有一些「觀點」或是「質量」是可以帶走或留下的。

感覺我把得獎感言寫得像一篇漏漏長又沒重點的結案報告,而如果你曾經在這裡停留,希望你因此可以走得更遠,走到更遠更難懂的森林裡去,或是開始種植一片屬於你自己的森林。

走吧,我相信,總有一天,相逢的人會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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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