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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過《超級星光大道》了嗎?如果你在5/25之後都還不想或不屑看這個節目的話,你可能即將變成少數;從下面這張《超級星光大道》歷集收視起伏來看,這個節目有越來越主流的趨勢,也因為這個節目越來越紅,也陸續產生了不少作假的疑雲,而不論真或假,這個節目其實已經可以納入文化工業的最佳範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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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福學派的Horkheimer和Adorno曾提出「文化工業(cultural industry)」來取代一般大眾對大眾文化與流行文化的用語,其認為所謂大眾文化並不全然是真正來自於大眾或隸屬於大眾文化,而是統治階級由上到下強加給大眾的,其目的在於要複製、控制、僵化群眾的心理,以方便對大眾進行控制。到這裡,你可能會覺得,靠腰別又來給我掉書袋邊說教,這次我不想說教,我想用一些數據加上類似林宥嘉的迷幻想像,來思考我對《超級星光大道》的觀察。

在文化研究的觀點中,大眾文化具有隱性之惡的特質,其認為大眾文化其實是一種墮落的娛樂文化,對於真正在文化上的提升以及改善人類生活品質上,並沒有太大的用處,且經營流行娛樂文化的媒體,會為迎合觀眾口味而製作腥羶色等內容以增加商業利益、或欲窄制意識型態而生的工具節目。

重點來了,這年頭的電視節目並不是為了得到金鐘獎而生,而是為了「增加商業利益」而生;收視率的高低除了反映觀眾的喜好外,更影響廣告收入,以及是否有「漲價與議價」的空間,但收視率高其實並不一定表示抓到的觀眾就是產品欲溝通的目標消費者,於是幾個還深信電視媒體威力的廣告主向其media agency抱怨:『有沒有除了FTV八點檔之外,還可以做到數字又打到TA的節目啊?』media agency的planner開始煩惱,buyer則開始轉向頻道抱怨,而頻道為了吃下這些依然願意把行銷預算投注於電視媒體的廣告主,動了製作省錢、製作費低、號召力十足的歌唱選秀節目的念頭,希望能模仿中國湖南衛視的成功案例,在台灣帶動類似超女的炫風,於是邀了名製作人來brainstorming,這名素有演藝圈文青的電視製作人說:「歌唱比賽要像超女那樣現場播出很難做得漂亮,我覺得乾脆我們就和唱片公司還是經紀公司要幾個儲備新人來做,一來好看好聽,二來方便省事又好做。」最後加入這場陰謀的就是唱片公司了。(這段都是假的噢)

於是,《超級星光大道》在進行PK生死戰時,你捨得轉台嗎?而在PK完後、評分前出現的即是廣告,哪些有錢的廣告主可能一起策劃或間接援助了這場陰謀?從下圖近一個月的數據即可顯示,哪些廣告主砸了大錢在節目破口時,播出廣告以陪伴你焦慮緊張的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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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星光大道》究竟是否為一場陰謀,我們可能永遠都不得而知(除非你我鼓起勇氣去參加第二季比賽),姑且不論到底是否作假,製作公司和頻道賺了龐大廣告收入,還就著收視率而漲價到10秒17萬的高價,而趨之若鶩的media agency還不一定能擠得進去呢,於是傻傻的觀眾千萬不要以為節目延長為120分鐘是有多精采,其實不過是要進來的廣告實在太多了,能多賺就多賺的意思罷了,而media agency也在此節目中做到了多少有效的GRP,這一循環其實就像Friedman曾指出的,文化的全球化表面看似為一個強勢文化席捲全球的過程,但其實是各在地文化藉由不同文化策略手段運用同一機制,進而在全球場域中彼此相互影響的過程,最明顯地即為產品與市場的相互影響。

哎喲,其實我也是一枚忠實觀眾拉,而且曾在四月底那段藝人合唱指定賽期間,陶醉於中生代藝人與參賽者合唱的橋段,這讓我想到U2 and Keane那種世代傳承的意義,其中尤以激賞黃大煒和林宥嘉的合作地那段《你把我灌醉》,林宥嘉小朋友如果真的是唱片公司已簽約且即將發片的歌手,未來他的聲音一定會穿透不少人的「電腦喇叭」。(你也知道,有了mp3,誰還買CD?)

不然這樣好了,準決賽期間,建議王偉忠和詹仁雄把這節目改成現場直播,並開放觀眾以簡訊或其他任何互動方式評選,這樣一來,即使誰誰誰在國中期間就被葛福鴻簽下來,唱得不好或只是不夠討喜,就一樣要被淘汰,讓觀眾去決定、去拆穿、去見證、去參與,如果這真的不是一場陰謀的話,不然這就只是利用觀眾對於歌聲的驚嘆與感動而進行『產品與市場的相互影響』而已。

最後,身為一名已對電視流行漸漸失去熱度的觀眾如我,現在竟然會很期待每個星期五晚上林宥嘉在《超級星光大道》上的表現;如果你來不及參與他迷幻的過往,Youtube上有最精采的紀錄;花東本一家,所以林宥嘉同學要加油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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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