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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化把電視廣告變「窄」了!電視將不再只是單向傳播媒體,而是具互動功能的新媒體,不但能上網、連接手機,並帶來廣告型式改變,其訊息處理也可呈現個人化特質,同時由於頻道大幅擴增,電視廣告將從廣度訴求的媒體變為窄播媒體。電視數位化的同時,廣告是否也產生了新想像?

「頻道稀釋」為電視數位化後面臨的第一道衝擊,其影響有兩方面:

1.內容(content)的提供數位化後的電視,將成為吞噬節目的巨獸,電視台必須不斷提供節目餵食之,以500頻道計,若每日重播12小時,則一年必須提供219萬小時的節目!

2.廣告資源的分散:電視台在數位化後,必須大量製作或購買節目播出,但另方面的廣告收入卻不會因為頻道增加而跟著倍增;台灣每年廣告量約300億台幣,同樣以500頻道計,每一頻道每一小時只能分到6,900元的廣告費。

面對數位化,頻道除面臨硬體投資與節目製作的「錢坑」,廣告與媒體代理商也應思考廣告管理的新策略,發展出新的經營模式,以因應數位化的衝擊。這個模式至少應關注三個面向,其為:計價制度、廣告形式、收視率調查。


新計價制度之思考:

電視數位化後,行動接收(汽車、手機、PDA、手提電腦)將成為主要收視方式之一,傳統裝設METER方式已不能偵測行動接收之收視資料;此外,使用數位錄影機(DVR)儲存節目,產收時間轉換(time shifting)收視行為,或透過MOD由資料庫擷取節目觀看,都是對目前播出次數(spot)為計價方式的挑戰。

面對這種改變,新電視廣告計價制度至少應思考兩個面向:

1.以點選(click)計價:如同網路點選方式,數位化後電視台的頭端亦能偵測節目被點選的狀況,因此可以「點選數」來思考計價的方式。

2.延遲收視計價:由於電視數位化,經由DVR或MOD均會產生延遲收視的狀況,因此數位化後,廣告計價不能只以播出當時之收視狀況為計價基礎,必須以一段時間(如一週、一個月)的點選狀況來計價。


廣告新型式:

行動化:行動接收視最大的困擾是環境干擾,震動、噪音以及其他的視覺或聽覺介入均會使收視中斷;換言之,行動接收可能是不連續的收視行為。

由於收視干擾或不連續,再加上收視介面的螢幕小(如手機、PDA),因此廣告訊息必須單純,廣告劇情應使用硬銷(hard-selling),避免使用迂迴或需思考的故事,此外畫面構成應使用特寫,避免長景。

個人化:傳統電視廣告之所以具備巨大的效果,除觀眾量大外,主要透過線性收視行為(linear exposure),產生強迫收看效果,觀眾經節目→廣告→節目→廣告之線性收視行為,也經由低涉入感(low-involvement)不斷累積商品印象,因而形成效果。若電視廣告的點選交由觀眾決定,廣告點選率勢必大幅降低,電視廣告將淪為和網路廣告一樣,不再具備「潛移默化」的魅力與涵化(cultivation)說服效果。

個人化廣告即為互動化,由觀眾掌握廣告的點選權,以避免轉台,如使用子母畫面:大的母畫面為節目,小的子畫面為廣告,節目廣告同步播出,甚至使用馬賽克畫面(一個大的母畫面,加上多個小的子畫面)同時播出數個廣告,以供點選。此種個人式互動化的廣告呈現方式,必須先行修法,以避免抵觸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電台所播送之廣告,應與節目明顯分開」。

資訊化:由於觀眾對廣告的主動點選,數位電視廣告在頻寬的許可下應可連接電視台或廣告主資料庫,以提供大量資訊;換言之,數位電視廣告所面對的消費者,再也不是被動告知與被說服者,他們將成為「主動的消費者」。

置入式行銷:即為「商品置入」(product placement),指期待觀眾在不經意、低涉入感的情況下,試圖建構下意識知覺(subliminal perception),累積對商品的印象。由於觀眾對廣告有抗拒心理,而商品置入則融入劇情之中,因此效果反而比直接訴求的廣告好。


收視率調查:

目前使用裝置記錄器的收視率調查方式在數位化後會面臨兩個困境:

1.延遲收視:延遲收視是觀眾使用數位電視錄影機預錄節目之後再收看,或收看一半暫行中斷,先錄下節目,再從原先的段落接續看,亦即觀眾可能不會再依照電視台的節目表看電視。

在延遲收視調查的部分,英國AGB Nielsen Media Research處理的方式是每天一樣會提供客戶當日的電視收視調查資料,但在七天後,會將延遲收視的收視狀況,加回到原來的收視資料庫中,此時即可看到真正的收視狀況。換言之,以設定七天為延遲觀看期,在台灣延遲觀看期間的長短,應透過產官學研究後再斟酌之。

2.行動接收:對手機、PDA、汽車等行動接收的收視調查,目前並無解決辦法。AGB Nielsen Media Research自2002年起已開始進行數位電視收視率的測量,並發展UNITAM收視記錄器,以蒐集家戶收視資料,UNITAM係使用聲音比對(Sound Matching)方式,以比對在於家戶的聲音訊號,經與資料處理中心的訊號比較以確定頻道,比畫面比對所需的記憶體小,傳輸速度較快;利於解決每分鐘上萬筆資料的傳輸。聲音比對方式僅能處理頻道繁多問題,並不能解決行動接收調查的困擾。

電視數位化後,收視率的調查其實並不困難,在電視台的頭端即可偵測收視端的收視狀況,因此只要電視台願意提供正確、誠實的資料,收視率數據並不難取得。

因此數位化後的收視率,如同目前的平面媒體發行量,均掌握在「媒體」端,所以成立一個公正的稽核組織,以稽核媒體端所發佈的收視率數據,應可解決數位化後的收視率調查問題。

未來,應仿照ABC(Audit Bureau of Circulations)組織,由電視媒體業者、廣告與媒體代理商、廣告主共同成立ABR(Audit Bureau of Rating;收視率稽核組織),在電視台頭端直接稽核各台節目的收視率,以作為電視廣告計價與節目效果評估的參考。

從「科技」的角度來看,數位化似乎帶給頻道轉機與契機,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數位化對頻道可能是危機。因頻道增多,需大量內容以填補頻道空缺,此外,廣告大餅不會相對增大,換言之,軟硬體投資大增,但廣告收入對頻道而言卻無法再如以往掌控,為數位電視時代頻道廣告管理上的新挑戰。

廣告形式上,數位電視的發展,使創意將不再只侷限內容與載體,訊息設計與媒體策略上勢必也將有新的方向以因應數位時代下,更趨於分眾而「抓不準」的消費者。

數位電視時代即將全面來臨,屆時對廣告形式、廣告計價方式上將產生前所未有的挑戰;你是廣告主、廣告與媒體代理商、廣告系師生嗎?準備好迎接這場幾乎重新顛覆傳統操作的新局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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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