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139844165.jpg  
你在電視上看過信用卡廣告嗎?你有沒有發現最近一年來這些教你花錢的廣告越來越少?信用卡或現金卡廣告常常會告訴我們買東西、花大錢是一件快樂的事,沒有錢很可憐,還告訴我們沒錢沒關係,只要有一張信用卡或現金卡就萬事OK?清醒的人都知道:萬事OK是收到帳單前的心態,過不久問題將會一堆。

信用卡作爲金融商品的一種,其可行的基礎就在於信用。經濟人類學家Einzig在其著作《Primitive Money》中指出:信用的使用遠早於貨幣金錢,最早可追溯到漢摩拉比法典中對於限制信用範圍的敘述,如果一個人因為債務而不得不販售他家人的勞動力,那麼他們在主人家中工作三年後,主人就應該歸還他們自由;或者在舊約聖經中也常見討論高利貸的罪惡。在這類例子中,信用的概念往往伴隨著强烈的道德規範,暗示從個人的悲慘境遇獲取利潤是一件不道德的事。

1958年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首創以金融機構身份發行信用卡,次年加州的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BOA)跟進,並把發行範圍擴大到全國,此卡後來更名為Visa Card,但信用卡的發明還不到一百年,原本「代替現金」的便利功能,曾一度演變成金融界眼中個人消費金融產品中的金雞母,但最後在台灣卻淪落為各個金控虧損的拖油瓶。

台灣信用卡市場發展關鍵主要有二:一為1980年代初美國以301條款向台灣政府施壓,開放外商銀行進入信用卡市場;二為1990年後,因政府開放成立新銀行的政策,銀行為開拓業務、獲取利潤,消費金融在台灣逐漸轉型為消費社會下,變成銀行經營的重點之一。

信用卡在台灣市場上最輝煌時期應為2004年,截止2004年9月,台灣信用卡市場中,發卡機構計有53家,總流通卡數為4231萬張,有效卡數為2379萬張,而2003年總簽帳金額高達9989億元,然而自2005開始,因多起銀行不當催收而導致的社會問題,開始讓台灣卡債問題被放大檢視;台灣繼美國(1991)、香港(2002)、韓國(2003)後產生嚴重卡債問題,不僅使金融業在台灣首見虧損,更由其中衍生出自殺、搶劫等嚴重社會秩序問題;台灣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主導下,在卡債風暴後開始一連串處理措施,不僅針對銀行資產品質進行嚴格監督以及協同銀行公會與卡債族進行協商外,更嚴格控制銀行在廣告行銷上的內容,並於2005年中禁止另外一張更邪惡的卡-現金卡的所有動態廣告露出。

禁播現金卡所有廣告,也連帶影響一樣開始讓銀行賠錢的信用卡在廣告量上的支出,從2004年到2006年11月,整體信用卡廣告市場快速下降;根據AC Nielsen廣告量資料顯示,2004年整體信用卡廣告市場有14億的鉅量廣告投資,可知當時各家銀行無不使用各種行銷方式、卡片設計推陳出新,吸引消費者辦卡,讓持卡的消費者得以成為一座慾望機器,使用信用卡、現金卡擴張經濟資本,轉換成各種形式的個人資本。

信用卡廣告量在2004年像吃了威而鋼達到最高峰後,即隨著銀行資產品質不佳而逐漸萎縮到2005年的10億廣告量,截止2006年11月為止,整體信用卡廣告市場僅剩5億的投資,而2006年上半年,據主計處統計,信用卡發卡機構共47家,流通卡數4112萬張,較去年同期減少9.4%,有效卡數2142萬張,較去年同期減少12.8%,信用卡簽帳金額方面,1至6月共計6961億元,較去年同期7079億元,減少118億元。

在信用卡呈現一股「假」榮景時,有許多社會觀察者皆過分美化信用卡,例如詹偉雄在《美學的經濟》中提到:『信用卡的第一個社會學涵義,是作為世界資本主義社會公民的護照,是你獲得自我意義、他人認可的來源;第二個社會學意義,是置身在地社群的身分認同。』不知詹偉雄在2006年美國運通宣布將不在台灣市場核發任何新卡的今天,會不會想撕掉那一頁對信用卡的美言?而以研究文化創意、品牌與消費文化而在媒體展露頭角的東吳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劉維公,其在《風格社會》中評論著信用卡的消費現象:『因為風格並未成為現代人的行為規範,因而從事盲目的消費。』

嘖嘖嘖,拿著信用卡在雙卡風暴前消費可以被社會觀察家捧的天高,但在風暴後,卻被社會學者貶的如此低落;社會觀察和社會學者在風暴前後幾乎都置身事外般的旁觀與客觀,殊不知信用卡市場短短三年變化之大,讓各銀行在歲末尾牙時,董事長可能要上台帶領全體員工高唱王力宏的《你不在》,緬懷2004年以前信用卡所創造的「假」榮景。

從今天起,如果我們以結婚為前提開始一個新交往對象時,請務必提醒對方拿出聯合徵信中心的個人信用資料,以防萬一,因為這是個強調美學經濟的風格社會。

每個人都想當歐陽克,只不過是拿著信用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ncentkens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